为做好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推荐2024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根据《关于做好推荐2024级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江大教[2023]78号)和《江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江大校[2021]15号)文件要求,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细则。
一、 推荐原则
推免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以及有其它规定不参加推免的学生)。
(二)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 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实践能力强,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培养潜力。
(四)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
(五)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申请时无未解除的处分)。
(六)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或托福成绩85分以上,仅认定学校教务处组织的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对于主修日语、德语、俄语、法语等小语种的学生,须通过相应语种全国大学六级考试,仅认定学校教务处组织的相关等级考试成绩。
(七) 通过江苏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仅认定学校教务处组织的各类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
(八) 必修课和限选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0%(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不及格不超过1门次。
(九) 在部队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者,且符合国家研究生报名条件,可以直接推荐。
二、推荐名额分配
学院根据学校教务处的分配名额,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预计毕业生数、专业和学科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各专业推荐名额。
三、推免遴选办法
根据学校2024级推免生推荐原则、要求和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具体办法详见《江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江大校[2021]15号)文件。
其中,发展素质评价中发表与学业相关的高质量科研论文,仅认定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如果是共同一作,仅认定自然排序第一的作者。参加同一批次同一学科竞赛获奖以最高分计算,不累加,不重复计分;学科竞赛认定级别有变化的,以参赛获奖年度认定的级别计算。获同一年度同一奖项荣誉称号,以最高等级计,不累加,不重复计分。
四、 推免遴选程序
1.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采取“本人申请、学院资格审查、答辩审核认定、综合评价、学院推荐公示”的方式进行。
2.学院成立由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研究生教学工作等院领导以及教授代表组成的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由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组成的专家审核小组。
3.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填写《江苏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和《江苏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评分表》,并将申请表、综合评价评分表以及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于9月16日前报学院。发展素质加分项的获得/发表/完成时间应不晚于2023年9月15日。
4.学院资格审查。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遴选条件对申报学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由学院党委和分团委进行考核;“学业表现”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及专业排名由教学秘书进行计算;“发展素质”中科研竞赛、科研论文等特殊学术专长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认定;“发展素质”中参军入伍、参加志愿者服务、国际组织学习、荣誉称号等由学院分团委审核认定。
5.特殊学术专长审定。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6.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得出申请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各专业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结合各专业名额分配情况,最终确定学院推荐名单。
7.学院推荐公示。由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含候补推荐名单),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向学校推荐的学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免相关整套材料报学校教务处。
五、 其他
严格落实报备和回避制度。9月16日前,申请学生或推免相关工作人员若有学校文件规定应该回避的情形,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并填写相关表格,说明情况。对未按规定报备的学生或工作人员,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未尽事宜以学校解释为准。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