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用房共分为4类:本科实验教学、行政办公室、教师与研究生和博士后工作室及科研用房、预留发展空间。
2、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学校政策,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确保学院持续快速发展;保证学院正常运转,保证教学正常进行,保证科研迅速发展;充分利用资源,保障基本功能,预留发展空间,杜绝浪费;科研工作公用房基于个人,考虑贡献,以团队为单位初次调配,各团队再根据具体情况二次调配。
3、基础课实验楼作为学院的形象楼,主要安排行政办公室和实验教学。
4、每个团队教师与研究生和博士后工作室及科研实验室原则上集中,形成相对整体,方便工作。
5、公用平台位置尽量方便所有实验工作。
6、学院以教师为核算基础、以团队为单位进行工作室及科研公用房初次调整;具体调整指标如下(其中研究生和博士后工作室及科研实验室与其导师工作室及科研实验室合并计算):
(1)每位教师基础面积:讲师或助理研究员及以下核算为4平方米/人,副教授9平方米/人,教授19平方米/人;
(2)硕导在基础面积之上增加13平方米/人,博导在基础面积之上增加28平方米/人(若同为硕导和博导,按博导计算);
(3)若为省级或国家级人才,在以上面积之上增加方案如下(若同为国家级人才和省级人才等,仅就高计算一次):省双创博士增加5平方米/人;省333工程、省级六大人才高峰、省青蓝工程增加10平方米/人;省双创计划团队、省双创计划人才、省特聘教授、省杰青增加20平方米/人(团队);国家级人才增加40平方米/人;
(4)一级硕士点学科带头人增加10平方米/人,一级博士点学科带头人增加20平方米/人(该面积同时也承担了学科办部分功能);
(5)每个团队预留和临时公用:团队人数×3平方米,作为团队发展和临时公用空间。
7、团队二次调配起码要满足以下基本原则,形成所有团队成员同意的方案后报学院公用房调整领导小组:
(1)为保障教师和学生健康,办公间和实验室分开;
(2)确保每位教师工作空间;
(3)为充分利用资源,杜绝浪费,各团队教师、博士后和学生办公面积不得超过团队总面积的1/3。
8、相关用房将根据学校有关政策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