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时间:2021-11-2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学科综合考核是博士生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前的一次综合性考核,主要评估博士生的学术道德、理论基础知识和科研能力等,原则上每位博士研究生必须如期参加,出国交流学生提供开题报告书面材料,不纳入淘汰基数。如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参加者,最多允许推迟半年进行(需提前申请,由学院审核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为不断活跃博士研究生的科研学术氛围,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环节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科综合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考核形式含学科综合水平笔试和专家面试。

1、学科综合水平笔试

笔试内容参照本学科“博士学位基本要求”,由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博士生学科综合水平笔试命题小组,每人出3题,建立试题库,抽取其中12题作为笔试考题,考题内容应尽可能涵盖本一级学科所有的专业知识和核心课程内容。博士生每人选8题作答,满分100分,笔试时间2小时。该部分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专家面试(开题报告)

学院成立综合面试考核小组,由5名本学科专家组成(参与考核博士生的导师须回避),确定一名负责人主持面试工作。

综合面试现场,博士生本人应就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做一次综合汇报,汇报时间不少于20分钟,要求考生详细介绍论文选题的研究背景、选题依据、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案、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创新点、预期目标和已经取得的研究结果等。面试专家根据博士生汇报内容及回答问题等情况在“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核面试记录表”上填写面试记录并现场打分,满分100分,该部分成绩占总成绩的70%。

3、考核结果

综合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70%,并按总成绩进行排名。学科综合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两种,本学科实行考核末位淘汰制度,末位15%为暂缓通过。

对于暂缓通过的博士生,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建议学生择期重新考核。博士生在学期间共有两次综合考核机会,第一次考核暂缓通过者允许择期另行考核,两次考核均未通过者按退学处理。

综合考核前,学院提前将学科综合水平笔试和专家面试的时间、地点、考核形式、日程安排和参加考核的博士研究生名单等具体信息上网公开。

综合考核结束后,学院将每位博士生的考核结果(“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核成绩表”)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此次考核通过、暂缓通过的博士生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若对考核结果有争议可提交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复议。

2020级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核和学位论文开题时间:

2021年11月26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环安学院2310,

2021年11月26日下午14:00综合面试,地点:环安学院2311。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20日

参加考核的博士研究生名单:

学号

姓名

学院

专业(领域)名称

B2009001

焦海鑫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

B2009002

吴迎城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

B2009003

龚善和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

B2009004

孙培培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

B2009005

崔苗苗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

B2009006

张金瑞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

B2009007

罗贵铃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

B2009008

肖佳轩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

B2009009

邢文东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

5103200301

Malcom Frimpong Dapaah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

5103200355

Eliasu Issaka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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