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实施细则

时间:2020-11-2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根据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校研究生院的相关文件要求,制定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实施细则。

一、学科成立开题综合考核小组

学院成立环境科学(学术型)、环境工程(学术型)、环境工程(专业学位)安全科学与工程及安全工程四个开题综合考核小组,综合评价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考核小组由本学科或者相关学科至少5名专家组成,导师和指导小组成员可以参与开题考核工作。

二、参加开题的学生

全体硕士研究生需参加开题综合考核。开题前学生需由指导教师完成外文文献阅读考核。如果因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参加者,可以延期3个月进行。开题未通过的学生3个月后可以申请再次开题。出国交流学生提供开题报告书面材料,不纳入淘汰基数。

三、开题考核方式

研究生就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作15分钟PPT汇报,汇报内容包括论文选题依据(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主要研究内容和方案,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预期目标。开题综合考核小组成员根据汇报内容和问题回答情况在“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评分表”上打分,取均分作为考核结果评分。外文文献阅读均分×10即为该生外文文献阅读考核得分。

四、考核结果

根据各考核小组均分将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各考核小组按10%比例实行末位淘汰制度,暂缓通过的学生3个月后可再次申请开题。

2019级硕士研究生开题名单见附件,开题时间:20201126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0年11月19日

友情链接:

电话:0511-88790955 邮箱:hjxy@ujs.edu.cn

地址:江苏大学环安学院新大楼(基础实验楼)

copyright © 江苏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版本号:4.0.0

苏ICP备05071359 苏公网安备 321102020000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