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实施细则

时间:2024-11-2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根据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校研究生院的相关文件要求,制定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实施细则。

一、学院成立开题综合考核小组

学院成立环境科学与工程(理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工学)、环境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学术型)及安全工程等11个开题综合考核小组,综合评价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考核小组由本学科或者相关学科至少5名专家组成,专业学位硕士生开题专家小组成员中至少包含1名企(行)业专家。导师和指导小组成员可以参与开题考核工作。

二、参加开题的学生

全体硕士研究生需参加开题综合考核。开题前学生须由指导教师考核完成外文文献阅读,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学位论文开题环节。如果因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参加者,可以延期3个月进行。开题未通过的学生3个月后可以申请再次开题。出国交流学生提供开题报告书面材料,不纳入淘汰基数。

三、开题考核方式

研究生就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作15分钟PPT汇报,汇报内容包括论文选题依据(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主要研究内容和方案,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预期目标等。开题综合考核小组成员根据汇报内容和问题回答情况在“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评分表”上打分,取均分作为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

根据各考核小组均分将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各考核小组按10%比例实行末位淘汰制,暂缓通过的学生3个月后可再次申请开题。

开题时间:2024126日8:30-17:00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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