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4-11-2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做好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江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与《江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 10 人(含定向奖励指标1人;其中定向生源人数不超过 1 人;普通招收方式招生计划不少于 1 人;克兰菲尔德未来技术研究生院计划 2 人),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将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注:农业工程(涉农研究方向)专业招生计划待学校正式计划下达后确定)

二、报考条件、报名流程及招生方式

严格遵照《江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与《江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执行。

三、导师招生人数限额

每位导师招收人数原则上为 1 名(不含克兰菲尔德未来技术研究生院计划和定向奖励指标);每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每年自主招收人数不超过1名。

专业基础及综合能力考核办法

(一)硕博连读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1、11月 30 日前由学院组织资格审核,确定名单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院网站上对外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考生基本信息、取得硕士学位时间、报考类别、报考导师、科研成果支撑材料(目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

2、12月 5 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打分,具体标准为:教育背景10%,学习能力30%,科研实践与创新30%,学术贡献30%。

对推荐考生进行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采用PPT汇报(10-15分钟)、提问答辩形式,对考生外语听说能力(10%)、学术水平(20%)、科研能力(20%)、综合素质(20%)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30%)进行综合测评,专家打分(百分制),取均值,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具体考核方案(含总成绩记分办法)为:

材料评估、学生面试成绩总分:30%、70%。

(二)普通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报考“普通招收方式”考生应及时关注12月份中下旬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ujs.edu.cn)公布的学院剩余招生计划。

2025年2月28日前由学院组织资格审核,确定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示

普通招收英语水平测试通过考生与优秀导师自主招收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

由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打分,具体标准为:教育背景10%,学习能力30%,科研实践与创新30%,学术贡献30%。

综合面试考核方式采用PPT汇报(10-15分钟)、提问答辩形式,对考生外语听说能力(10%)、学术水平(20%)、科研能力(20%)、综合素质(20%)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30%)进行综合测评,专家打分(百分制),取均值,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具体考核方案(含总成绩记分办法)为:

材料评估、学生面试成绩总分:30%、70%。

五、录取

硕博连读招收:学院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以及导师招生人数限额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

普通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学院按照考核总成绩及本学院剩余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定向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录取前,学校与考生及考生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就业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六、公示和监督渠道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校研究生院和我院网站公布。我院招生咨询电话为:051188790931, 联系人: 陈晓莉 老师

本实施细则由江苏大学 环境与安全工程 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各类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参照本细则执行。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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