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置部分国有资产的公示

时间:2024-11-2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和 《江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江大校〔2022〕26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院拟处置的8台件单价20万元以下的资产(明细见附件)进行公示。如对拟报废资产有异议,请在2024年12月6日前与环境与安全工程中心实验室联系。

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环安楼307)

邮箱:1000005956@ujs.edu.cn


附件1 环安学院2024年11月拟报废设备清单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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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江苏大学环安学院新大楼(基础实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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